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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包裝准貼新警示 董氏基金會 轟國健署對菸商放水( 時報周刊 )

發佈日期: 2014-05-13


國民健康署去年宣布更新菸盒上的警示圖文,但現在卻有業者因滿手舊包裝賣不完,又不甘損失,找上立委施壓,要求允許以黏貼紙方式應急,沒想到,國健署也發文同意。董氏基金會砲轟,國健署一再退讓,早已自失立場,現在還扭曲法令為菸商解套,縱容違法,實在太超過!
行政院去年原本要將健康捐要從二十元調高為四十元,菸稅則由現行十一‧八元,調高至十六‧八元,每包菸價最少要調高二十五元,不少菸商早在去年中就加大產量和進貨量,鎖定今年漲價前的這一波市場需求。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菸品捐稅都沒有如預期調漲,讓累積不少庫存的業者相當傷腦筋,加上新菸品的警示圖文,預定今年六月一日上路,屆時這些賣不完的舊包裝,必須回收銷毀。有菸商未避免蒙受損失,早在年初就找上立法委員,希望能尋求解套。而國健署三月也發文給各業者,同意在六月一日前製造或輸入的菸品,都可以新的警示圖文標籤黏,貼在菸品透明膠膜上,繼續展示或販售。
均衡法律事務所所長、也是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李鳳翱強調,法令應該要從嚴解釋,辦法中規定要標示在菸品容器上,指的就是菸盒部分,而菸盒外的保鮮薄膜是因為保存需要,並不能延伸擴大解釋為菸品容器,所以若菸商僅在菸盒外薄膜黏貼新的警示圖文,並不是在紙盒上,就屬違規。
董氏基金會煙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批評,國健署對法令的解釋是縱容違法,修改警示圖文,一般國外來說,大約是四到六個月,且國健署這次只有調整圖文內容,對於位置、面積都沒有修改,對菸商來說,已經是影響最小的情況,而且國健署給菸商長達九個月的緩衝期,高於國外平均值,怎麼還會有來不及?
她強調,全世界也沒有國家允許將警示圖文以貼紙黏貼在菸盒外的薄膜,若六月一日後在市面上發現有這樣的菸品在通路販售,絕對會提出檢舉,要求開罰。違規的菸商可處罰一百到五百萬元,販售的通路商則也可罰一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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