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上吸菸 半年沒人被罰( 聯合報 )
發佈日期: 2014-01-14
網路日前流傳一起男子上月在捷運上公然吸菸的影片,市議員陳彥伯、江志銘分別調閱資料,發現前年至去年6月初共有89起捷運吸菸案,都依大眾捷運法開罰2000元。但去年6月初大捷法取消禁菸罰則、回歸菸害防制法,捷運公司即採勸導、未開罰,包括上月的案例,出現半年「空窗期」。
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莉茹說,在捷運吸菸不論是否接受勸導都已違法,須開罰。
北捷說,上月23日已與北市、新北市衛生局會商,再有旅客違規,即由捷運人員或捷運警察填報「北捷菸害防制法檢查紀錄表」,移請衛生局裁罰2000元,遏阻吸菸客。
上月11日晚間,一名中年男子自台大醫院站搭新蘆線,坐在博愛座吸菸,亂彈菸灰、丟菸蒂,說話夾雜中、日文,過程約3分鐘,其他乘客制止才熄菸、撿起菸蒂。有乘客將過程拍下貼在網站,網友紛紛痛批「捷運史上第一囂張的乘客」、「假日本人」。
北捷說,該男子在頂溪站下車,因男子經勸導即熄菸,且大捷法在去年6月7日廢除吸菸罰則、回歸菸害防制法,因此未開罰。
北捷統計,在捷運站或車廂內吸菸案,100年39起、101年37起、去年6月7日前有13起,有男有女、還有酒醉者;但去年6月7日後,即無違法吸菸案的統計數字。
「去年下半年形同法律空窗期,非常不當。」陳彥伯說,去年下半年未把吸菸案移請衛生局查處,必須檢討;江志銘憂心裁罰依據改變、北捷又未積極查處送辦,恐使嚇阻力大減。
林莉茹說,上月底與北捷會商後,雙北衛生局都認為可授權北捷直接開罰,以提升時效性及嚇阻力,目前研究授權的適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