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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政府應嚴懲採最高罰(聯合新聞網)

發佈日期: 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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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信和說,菸商為促銷新菸品,以競賽活動之名要員工購菸,違法;且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讓員工認購,也違法;同時又訂定可以蒐集菸品中的錫箔紙作為兌換物品的依據,也違法,上述三項依法各可罰500萬元到25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林信和呼籲,政府應該要有肩膀,菸商違法促銷就應處7500萬元的最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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