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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無菸日 倡「菸品不得廣告與贊助」(優活健康網)

發佈日期: 201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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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31日是世界無菸日,世界衛生組織今年以「禁止菸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為主軸,進行全球性的倡議活動。台灣雖非WHO正式會員,但為保護國人健康、符合國際反菸潮流,已在98年1月11日實施菸害防制法新規定。
依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9條規定,菸品不得廣告促銷與贊助。違者,依本法第26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製作菸品廣告或接受傳播或刊載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餘行為人,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新制上路後,全國共稽查134萬餘件,處分30件,裁罰菸商重大違規廣告促銷近五千萬元。
分析各縣市衛生局這4年多處分違規菸品廣告或促銷之情形,以台中市處分10件(30.7%)占最多,其次為台北市處分8件,第3分別為基隆市、新北市、苗栗縣、高雄市及金門縣各處分2件等。
為喚起民眾對健康的重視,減少菸品的消費,主動戒除吸菸習慣,全國各縣市衛生局皆落實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強力宣導與執法工作外,有鑑於「菸」具有高度成癮性,需要透過專業協助,才能有效使吸菸者成功戒菸,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於去(101)年3月推出「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從吸菸者所繳的菸品健康福利捐,提撥經費來幫助吸菸者戒菸,藉由戒菸醫師或藥師交付戒菸藥物,搭配戒菸衛教的支持,並在3個月及6個月持續追蹤與關懷,能減緩戒斷過程可能面臨的不適症狀,克服戒斷症候群安然度過這時期。國民健康局呼籲,還在吸菸的您,下定決心為自己、為健康、為周遭愛您的人,請善用二代戒菸服務,成功戒菸後,可幫助吸菸者省錢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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