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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超量菸酒科處罰鍰無上限(經濟日報)

發佈日期: 201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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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菸酒除由海關沒入外,還可加處罰鍰,且總裁罰金額並無上限。
關務署指出,攜帶未申報的超量菸酒,其罰鍰分別按捲菸、菸絲、雪茄或酒等不同種類,每單位分別裁處新臺幣500元至4,000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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