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郵報:世界首例,最高法院判決,在舞台上不可吸菸
發佈日期: 2012-12-26
耶路撒冷郵報:世界首例,最高法院判決,在舞台上不可吸菸
(World first at Supreme Court: No smoking on stage / The Jerusalem Post)
– December 4, 2012
以色列最高法院判決,主張在戲劇舞台上吸菸為“表意自由- freedom of expression”但不能違反公共場所禁菸規定,已維護身體健康,也是國際上史無前例的判決。去年春天,國家預防菸害議會主席Amos Hausner律師代表經常去戲院看戲的Avrahami律師向海法地方法院提出集體訴訟,控告該戲院在某著名戲劇演出時,要求女演員Zilbershatz-Banai在舞台表演時要吸菸(約每五分半就吸一次),認為表演之“表意自由”,應豁免於禁菸法令規定。
戲院是公共場所,依法室內場所,本應禁菸。根據Hausner估計,約3,800名觀眾看過此戲劇,他還要求劇院賠償每名觀眾1,000新謝克爾(新台幣約7,593元)或總額380萬新謝克爾(新台幣約2,885萬元)。Avrahami表示自1983年開始,在戲院有禁菸的規定,除了觀眾外,她是在為每天在台上表演好幾回的演員,在演出過程,因吸菸劇情而觸到有毒物質之傷害。
當Hausner將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法官們表示,即使實際吸菸與戲劇的主題有關(其實在此案無關),公共場所禁菸法令在維護健康,仍勝過表演的表意自由。最高法院並沒有開罰款,但重申了公共場所禁菸的原則,認為劇院應可找到不違反禁菸規定的替代方法,來演出含有吸菸劇情之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