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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售菸把關不確實 最高恐罰5萬( 優活健康網 )

發佈日期: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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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菸品在一般便利商店垂手可得,兩個月前花蓮縣衛生局針對十三鄉鎮市六十五家販賣菸品的場所,執行喬裝測試,結果發現仍有高達四成的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的規定,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的消費者,經密集輔導改善並再度展開無預警稽查,已全數改善。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九十九年國中學生吸菸行為調查顯示,青少年的菸品來源有高達八成的比率是購自商店或檳榔攤。衛生局於今年八月底展開無預警「禁售菸品予未滿十八歲喬裝測試」的稽查,總計有十七家便利商店、二十四家超級市場、量販店或大賣場、九家檳榔攤及二十家雜貨店,測試結果有四成業者看到穿制服的學生,仍然直接販賣菸品給學生,並未做確認年齡的動作。
 
檳榔攤販售未成年菸品的情形甚為嚴重,不合格率達百分之八十為最高,其次為雜貨店、大賣場、統冠超市等,其中統一連鎖超商不合格率也高達百分之四十五。至於全家連鎖超商、花蓮縣地區農會超市及全聯福利中心在抽測中,則獲得百分之百合格率的好成績。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指出,絕大多數青少年可以輕易在這些店家買到菸品,雖然店家入口處或菸架旁張貼著「未滿十八歲不得吸菸及禁止供應其菸品」的警示圖文,但仍有店家在未確認買受人之年齡或是否為穿著學生制服情形下,仍公然販售菸品,這類行為非但違法,且依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八條最高可處新臺幣五萬元罰鍰,因此呼籲販售菸品業者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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