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菸超量法辦 財長擬限5條(自由時報)
發佈日期: 2012-03-16
【記者張舒婷│台北報導】
民眾入境攜帶超過五條的香菸未申報,一律移送法辦,引發民眾值法太嚴苛的質疑。財政部長劉憶如昨與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她會後表示,目前相關規定「合理」,言下之意是傾向於維持現狀,不打算放寬。
為避免走私疑慮,以往入境旅客想攜帶香菸,免稅額僅一條,若要多帶,每條必須多課徵三百七十元稅金;超過五條,即遭海關沒收,且可能遭移送法辦。
劉憶如日前表示,過去民眾入境攜帶超量香菸,執法單位都從寬處置,只沒收多於香菸,但其實移送法辦才是依法行事,她認為可行的方向是,以一個限額作為標準,若是二度累犯,當然要重罰。
劉憶如昨天表示,香港的規定是多攜帶19根以上就違法,新加坡更嚴苛,連一根都不准,台灣規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