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販售菸酒 未成年竟能輕鬆購買(東森新聞)
發佈日期: 2012-03-16
店家不得賣菸酒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這項規定有多少業者真的確實執行,屏東就有家長發現,就連連鎖超商店員也沒有審核身分,違販售菸酒給國中生,質疑超商是不是為了衝業績,把菸酒管理法的規定放在一邊,明顯違法。
超商冷藏櫃擺放各式各樣啤酒規定未滿十八歲不得販售購買,不過真是如此嗎?臉龐稚嫩年僅國二的黃小妹拿了一大罐啤酒以及伏特加調酒走到櫃台,超商店員:「兩百八十八元。」
店員刷條碼,結帳收錢,完全沒有要求查看身分證,換一家再試試,這次黃小妹不只拿酒,還開口要求買香菸。未成年少女:「一包香菸。」店員看也不看,從後方櫃台拿了香菸直接結帳,也不管黃小妹的身分年齡,超商店員沒有過濾,購買者的身分,這種情況在南台灣屏東相當普遍。
根據菸酒管理法,業者不得販賣菸酒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超商明顯違法,家長憂心的還有路邊的飲料店。未成年少女:「我要一杯海尼根綠茶,正常甜。」國中生點了海尼根綠茶,店員拿出啤酒倒進杯子裡,再加上綠茶販售,這杯摻有啤酒的飲料,青少年喝下肚真的可以嗎?
高雄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科長魏任廷:「酒精度大於百分之零點五,就是屬於菸酒管理法所稱的酒品。」飲料酒精成分只要不用超過零點五,就不屬於酒類,可以對外販售,但該怎麼拿捏,含有啤酒的飲料手搖杯遊走法令邊緣,青少年買菸買酒輕鬆可得,這樣的情況成了常態,相關單位恐怕要好好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