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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二手菸 告鄰獲賠8000元( 世界新聞網 )

發佈日期: 201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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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住在卑詩省蘭里一棟共管公寓的夫婦,宣稱遭受鄰居二手菸之害,向卑詩人權委員會(BC Human Right Tribunal)投訴,獲判可得到8000元賠償。
這對名叫蜜蘭妮和馬修‧麥克丹尼爾的夫婦指稱,從2008年他們購買蘭里區「Metro One」公寓內的一個單位,隔壁住客吸食香菸和大麻,二手菸和大麻氣味從陽台傳過來,使他們蒙受二手菸之害。當時蜜蘭妮懷孕,對二手菸過敏,而且馬修患有糖尿病,非常擔心他的病情會因菸害而惡化。

麥克丹尼爾夫婦將鄰居二手菸對他們造成困擾的頻率一一紀錄下來,並將這些文件提交共管公寓管理委員會,但是他們認為得不到具體的補償,於是進一步向卑詩人權委員會遞狀投訴。

人權委員會裁示,麥克丹尼爾夫婦應得到對方的8000元賠償金,但是拒絕要求該共管公寓設定嚴禁住戶抽菸的條例。
卑詩共管物業經紀人協會執行主任湯恩(Kevin Thom)表示,這項投訴案的裁決堪稱創下一個先例,目前住戶或租戶的管理條例一般只規定房客不得製造噪音或危害公共安全,這個例子一開,以後共管式公寓的規管範圍的定義料將越來越複雜化。

湯恩說,如果公寓住戶指稱不能忍受鄰居的菸味,可獲賠償,那會不會有人抱怨隔壁單位廚房煮菜的味道?這些現象仍有待觀察。人權委員會表示,這個裁示是一項個案,因為蜜蘭妮懷孕,馬修患糖尿病屬實,鄰居菸害損及他們身體健康的投訴理由足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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