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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納管電子菸 4大超商響應 領先中央 自治條例擬9月提出(聯合報)

發佈日期: 2016-05-30


2016-05-27 02:50 聯合報 記者陳珮琦/板橋報導

電子菸的尼古丁同樣會讓人上癮,在中央修法管理前,新北市衛生局昨表示,將率先制定「菸品及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暫定)加以規範,預定9月提出,送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後送議會審議。
衛生局長林奇宏說,電子菸所含濃縮尼古丁仍可能造成身體危害,中央雖仍未修法列管,地方仍可自治條例將電子菸納入管制,並加強查緝,維護市民健康。

衛生局指出,電子菸被當成戒菸輔助工具,卻缺乏管理,吸菸屬國健署菸害防制法管轄,尼古丁則由食藥署藥事法管理,加上菸品還有販賣年齡等問題不易克服,都令人憂心,但新北市不會坐視問題持續蔓延。

立法的前奏,昨天由市府邀請四大超商代表及衛生、教育、警察、社會、經發等局處,共同宣示「拒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市府也印製「疑似未滿18歲的購菸者,業者應要求出示身分證明辨識」海報,發送轄內2000多家超商及連鎖超市、賣場,讓業者有所依據。

菸害防制法規定,商店不得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萊爾富便利商店說,公司內部有秘密客查訪機制,發現門市違規便會扣考績分數,且若違規遭開罰,即要求違規門市負責繳交罰鍰,但店員也反映每每要求買菸顧客出示身分證件時,常被客人「盧」,有時還會引發口角衝突。

衛生局統計,自103年至今年5月15日查獲違規販賣菸品給青少年的店家有254件,其中以雜貨店112件最多,其次是超商65件,共裁罰274萬5千元。

衛生局查獲未滿18歲違規吸菸者3868件,其中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有2957件最多,14歲以下則有911件,顯示吸菸人口年齡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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