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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會成癮 過年勿送( 中華日報 )

發佈日期: 2015-09-17


電子煙也是害人害己的菸品,民間拒菸聯盟聯手提醒民眾,過年勿送電子煙,並籲政府速修菸害防制法,將電子煙納菸品及醫療產品雙重管理,以減少菸害繼續擴大。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消基會及董氏基金會聯合呼籲,電子煙也是菸品的一種、一樣會上癮、一樣會傷害健康且無法幫助戒菸,過年千萬勿送親友電子煙!
為揭露電子煙的菸害真相,「華文戒菸網」特別推出「菸商新武器─電子煙」新專區,民眾可隨時上網了解電子煙害與戒菸方法,合力扭轉過年送電子煙的誤導!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電子煙」或「霧化器」,就是將尼古丁、丙二醇和其它化學品與重金屬等毒素所組成的化學混合物進行氣化。日本最新研究指出,在不同的電子煙蒸氣中,都發現甲醛和乙醛等致癌物質,含量甚至是紙菸的  10倍;波特蘭州立大學的研究也指出,電子煙甲醛含量比紙菸的釋放量多  5~15倍,而吸入含有甲醛的氣體,將增加白血病或鼻咽癌的風險。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指出,菸草公司以併購電子煙廠,透過好萊塢明星代言,引誘青少年嘗試,故全球電子煙銷售量呈爆炸性成長,唯一受害的是民眾的荷包與健康。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台灣政府不應一味以藥事法管理,應同時以菸品及藥品進行雙管齊下的法律規範,才能周全管制電子煙。
以列為藥品管制來說,電子煙是尼古丁輸送器,就如同尼古丁貼片或口嚼錠一般,若不將其視為藥品檢驗管理,必將對使用者健康造成重大威脅;而若亦併入《菸害防制法》管制來說,則更可以明確規範電子煙禁止廣告促銷、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禁止網路販售、須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  取得與吸食有年齡限制。兩者之間相輔相成,並無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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