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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行進抽菸開罰 吸菸者要求立院復議( 中央廣播電台 )

發佈日期: 2015-01-07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若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對此,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29日在立法院大門前召開記者會,質疑這項修法內容爭議頗大,對吸菸者帶有歧視,且手持、點燃或吸食香菸與交通安全並無直接關連,若將「預防性」的文字入法,不僅造成執法認定的困難,也將使民眾在守法觀念上造成偏差,因此他們呼籲民意機關廣??徵民意,對該項修法提出「复議」。
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也將拜會立院朝野黨團,希望對於該項修法提出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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