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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初審通過 併排停車罰2400、行進間抽菸600( NOWnews )

發佈日期: 2014-11-2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汽機車駕駛若行駛道路期間抽菸,導致有害於他人時,將處600元罰鍰;再者,併排停車將提高罰款,從現行條文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加倍至2400元。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見過不少吸菸族常在等紅燈期間點菸,但常常菸沒抽完,就綠燈加速通行,菸灰造成後方民眾不適,「不少人在騎車時有菸灰飄入眼睛的情形,但無處求償」。丁守中也提出數據表示,根據環保署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調查統計指出,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吸菸,加強正當性。
對於該罰責初審通過,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說,若駕駛是手夾香菸沒有點燃,就沒有妨礙他人問題,一旦點燃後,就會對他人造成行車上的威脅。方仰寧指出,警察在路口執勤時發現後,就可攔停開單;民眾若自認在行車時遭菸灰妨礙,也能拍照存證,再向警察檢舉。
另外,為改善台灣人長期併排停車的交通問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通過,未來併排停車將提高罰款至2400元。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若只是僅限於駕駛行為才予處罰,常導致路邊停車車輛無法處理,因此提案修法不限於駕駛行為,包括停車也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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