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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通路竟賣菸給未成年(蘋果日報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3-09-17


北市衛生局日前以身著高中制服、外觀年輕、滿18歲的大學生為測試員,進行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的喬裝測試,共測試330家販賣菸品場所,結果約5成店家竟販賣菸品給予測試員,以檳榔攤販售比率為85%最高。大型超市與一般商店為66.7%;便利商店為39.1%,而便利商店中以萊爾富便利商店販售比率為61.8%最高。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今公布測試員錄音檔,錄音檔中測試員5月時進入OK便利商店中央店、鑫吉原店,7-11金恩門市等處購買菸品,均順利購得菸品,依衛生局統計2009年至今年7月,業者因販買菸品給予未成年已開罰181件,其中便利商店118件最多,一般商店及雜貨店35件、檳榔攤26件。
衛生局表示,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北市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便利商店與超商43.7%最高,其次為雜貨店與傳統商店33%、檳榔攤12.1%,依《菸害防制法》,若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可開罰業者1萬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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