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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漲25元 風景區禁菸 吸菸人口估降74萬人(自立晚報電子報)

發佈日期: 2013-05-10


行政院會9日通過修正草案,菸品健康福利捐將從現行每包20元調漲為40元,菸稅從11.8元漲為16.8元,合計每包菸將漲25元。
衛生署表示,菸品稅捐增加新台幣25元,可降低20.8%吸菸率,估計減少74萬人吸菸,長期社會效益新台幣2960億元。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說,經過評估,菸稅調漲5元,稅收減少6億1100萬元;菸品健康福利捐調高20元,菸捐增加250億元。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別調高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稅,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世界銀行建議菸品稅捐應占菸價的67%至80%,台灣目前僅約54%,若欲達最低的67%,尚須調高至少27.6元,若欲達馬來西亞菸價99元,至少須調高29元。
調高菸品稅捐是否導致走私菸猖獗?曾銘宗認為,民國95年與98年調高菸捐時,發生大量走私,當時財政部會同海巡署、警政署與地方政府全力查緝;這次草案通過調高菸品稅捐後,也會加強查緝。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政務委員張善政在行政院會表示,台灣菸價比泰國與馬來西亞低,這次調漲合理。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強調,吸菸造成醫療費用支出、生命年數的損失等生產力耗損,若不吸菸每人每年節省40萬元至44萬元損失,加計菸品稅捐調高25元,可減少74萬吸菸人口計算,推估長期社會效益2960億元。
高達八成民眾 支持調高菸捐
為瞭解民眾對當前調漲菸捐議題的看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於102年3月底至4月初,隨機抽樣全國22個縣市1,029位年滿20歲以上之民眾,進行電話民意調查。首先,直接詢問民眾贊不贊成將目前20元的菸品健康福利捐調高,有62.1%民眾贊成;接著,進一步說明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用途為補助經濟弱勢者保費、補助戒菸、提高癌症和偏遠地區患者的醫療品質,贊成調漲之比率增加至82.6%。可見大多數民眾支持調高菸捐、用於健康福利。
詢問民眾對調漲額度的看法,在所有受訪者中,有13.0%不表態;贊成調高10元者有13.4%、贊成調高20元者有12.7%、30元者有12.0%、40元者9.1%、50元者有12.2%、60元或以上者有27.6%;簡而言之,高達73.6%受訪者支持調高20元或以上金額者。
交叉分析顯示,即使是吸菸者,亦有近半數贊成調高菸捐(46%);並有約6成(59.5%)贊成調高20元或以上。性別分析上,女性有87.4%贊成,比男性的77.5%高。
另,一般認為,北部或都會區對於調高菸捐的支持度可能較高,惟實際調查顯示:贊成的比率,居住於北部的民眾為81.7%、中部為83.2%、南部為82.7%、東部及離島為90.3%。無明顯之南北差距,且東部與離島民眾之支持度較其他地區高。
國民健康局亦調查了吸菸民眾購買菸品的價格,發現:僅6.4%吸菸者購買每包菸的價格為50元以下(表示可能吸未稅菸或走私菸),可見我國私菸所佔比率是控制在6%或更低的範圍內。2013/5/9
風景區禁菸 江揆指示落實執行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9日建議國家公園應禁菸,衛生署副署長戴桂英則說現行已有規定,行政院長江宜樺最後指示落實執行。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菸品稅捐每包將增加新台幣25元。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政務委員薛琦在院會表示,國外的國家公園都規定禁菸,他以日前去太魯閣國家公園為例,建議台灣的國家公園也應該禁菸。內政部長李鴻源回應,薛琦意見很好。
戴桂英說,菸害防制法已規定風景區不能吸菸,只是執行面問題。江宜樺最後指示交通部、衛生署、內政部等相關單位落實執行。
國防部長高華柱也談到,有些地方只能在密閉空間吸菸,例如彈藥庫相關區域就規定不能在開放空間吸菸,只能在密閉空間吸菸。
此外,江宜樺指出,衛生署資料顯示,國人十大死因可歸因於吸菸的相對風險高,所致疾病的醫療費用也非常龐大,衛生署檢討調漲菸捐,期以價制量,降低吸菸率,提高菸害防制成效,確有必要。
江宜樺認為,這次調整菸捐,衛生署預估吸菸率降幅可達20.8%,有利國人健康。尤其菸捐收入可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補助數百萬國人接受癌症篩檢等,請衛生署加強對外說明,讓民眾充分瞭解與支持。
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的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 政院通過
財政部基於以價制量,維護國民健康,並兼顧政府一般財政收入運用考量,配合「菸害防制法」第4條修正草案,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第3346次院會審查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各國基於菸品對人體之危害,對於菸品普遍課徵特種消費稅性質之稅捐,期藉由價格之提高,抑制其對菸品之消費,且為加強其課稅效果,亦有調漲菸品稅捐之趨勢,而我國菸品稅捐負擔與國際間相較,仍屬偏低。
財政部說,我國現行對於菸品課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簡稱菸捐),菸捐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指定用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等用途,菸酒稅則為一般性租稅收入,採統收統支方式運用。我國自菸酒稅開徵以來,迄今未曾調整菸品之應徵稅額,菸捐自91年課徵以來則分別於95年及98年兩次調漲應徵金額,且菸捐之調漲已造成菸品菸酒稅收之減損,損及政府一般財政收入。
鑑於菸捐與菸酒稅均為抑制菸品消費之政策工具,為維護國民健康並兼顧政府一般財政收入運用,該部爰配合「菸害防制法」第4條修正草案,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將菸品之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590元調高為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840元。
財政部指出,依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提供資料顯示,我國菸品稅捐占菸品售價之比例約54%,與世界銀行建議比例67%至80%相較偏低。本次修法調漲菸品稅捐可使每包菸品售價占菸價比重提升,趨近世界銀行建議之最低標準。
財政部強調,本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於近期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將積極與立法委員溝通說明並請其支持修正內容,俾利該修正條文早日通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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