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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菸轉售 最高罰50萬(聯合晚報)

發佈日期: 2013-08-07


「無限量供貨」、「代買免稅菸」,董氏基金會接獲檢舉,有網友幫人代購免稅菸,還打出兩家免稅店名號,基金會表示,免稅菸依法不得轉售,否則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暑假期間出國的年輕人,不要為了賺零用錢,因小失大。
出國順道幫人代購商品不稀奇,但董氏基金會最近接獲檢舉,有賣家在網頁上打出免稅店的名號,表示可代買免稅菸,還可以貨到付款,還有賣家表示,有免稅店聯名卡可以幫忙打九折,另有網友則是說明出國時間,約定取貨時間,幫忙代買補貼旅費。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在代購網頁上,竟然有免稅店名、號稱可無限量供貨等,懷疑是免稅店公然在網路上刊登販售免稅菸品的廣告。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台灣菸價非常低廉,免稅菸品銷量不斷成長,已成為國內菸害防制工作的大漏洞,免稅商店銷售人員常會鼓吹旅客多購免稅菸品,甚至暗示旅客偷偷將超出的菸品放到隨身的行李箱,避免查緝。
由於暑假出國的年輕學生很多,基金會提醒,若帶免稅菸回國,再於網路上轉售,賺點零用錢,恐怕會因小失大,違反「菸害防制法」及「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
基金會強調,免稅菸只能做為入境旅客自用及家用為限,不得轉售或供營業用,如果將自用的免稅菸轉售給他人,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董氏基金會認為,政府應進行「菸酒稅法」修訂,每包菸增加菸稅20元,而且免稅菸也應課徵菸捐,更應禁止免稅商店促銷免稅菸品,像新加坡、香港、澳洲一樣取消菸品免稅的制度。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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