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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菸味煞風景 為健康加分 112年11月15日起 擴大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

發佈日期: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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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菸味煞風景 為健康加分 112年11月15日起 擴大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

      秋季來臨,是全家大小出遊賞楓、賞芒花踏青的好時機,許多民眾已經規劃帶小孩和長輩們一同出遊,卻怕出外觀光旅遊受到二手菸害,使原本增進健康的活動,變成很煞風景。為讓民眾享有健康無二手菸的優質休閒旅遊環境,配合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衛生福利部重新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1,由各級主管機關提報,前開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之場所,並於112年11月15日生效。

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 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本次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規範,針對遊客較常駐足場所共計56處169景點,以及各縣市政府建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列為禁菸範圍。請民眾依循禁菸標示與吸菸區標示,想吸菸的民眾,可以在禁菸指定區域之外,或在區域內所設之吸菸區吸菸,與其他遊客或休閒民眾有效區隔,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讓民眾到國家公園、風景區等旅遊時,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暢身心,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國民健康署提醒,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亦得予勸阻;違規吸菸者依同法第40條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室外二手菸害下降,持續共創無菸環境
      自103年4月國家公園等遊憩地及公園綠地實施禁菸規範後,根據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18歲以上人口之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111年為42.9%,較103年之54.6%,下降11.7%,降幅達21.4%;此外,二手菸暴露者表示最常有人在面前吸菸的室內外公共場所依次為「馬路上、街上、騎樓等戶外通行場所」(24.5%)、「公園及風景區」(6.3%)2,顯示防制室外公共場所二手菸害,共創無菸環境,是當前亟需努力的目標。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無菸公共場所可以保護不吸菸者,特別是免受二手菸害,另外還有許多其他好處,例如為吸菸者提供減少吸菸或戒菸的強烈動機,以及阻止民眾(尤其是年輕人)開始吸菸。無菸場所也有利於企業,因為有孩子的家庭、大多數非吸菸者,甚至吸菸者本身,多數人都喜歡無菸的清新環境3

只要4步驟 你就是戒菸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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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
  2.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718&pid=9913
  3. https://www.who.int/europe/activities/driving-the-creation-of-smoke-free-public-pla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