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vious

103年無菸青春最健康( 聯合新聞網)

發佈日期: 2014-11-20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近年來持續推展「拒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年」的行動,就是希望透過日用零售業者的配合把關,來有效防堵並勸導年輕朋友們不要吸菸。根據調查發現,青少年取得菸品的管道大多是自己購買或由同學給予,由此可見,青少年取得菸品是非常簡單及容易的事情。為嚴格遵守「拒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年」,端正商店業者態度,針對部分不顧青少年健康,違法銷售菸品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的業者,藉由民眾的舉報而給予最嚴正的懲處警惕。
目前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場所業者,需於明顯處張貼禁售未滿18歲青少年標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賣菸給未成年人,可處罰1萬元到5萬元罰鍰。但由於現在的小孩營養好,很多國、高中生外貌、身材很難辨識是否成年,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建議,若無法確認,業者有權利詢問年齡,並要求購買菸品者出示證件,若無法提供證件查驗的話,業者有權利可拒賣;就算是幫家長代買也違反相關規定,總之菸品絕對不可以賣給未成年的青少年,以免觸法遭處分。
衛生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對連鎖便利超商、一般商店及檳榔攤的輔導與稽查外,並結合縣警局、校外會等單位,進行不定期稽查並考慮適時公布違法菸品販賣業者遭取締之情況,希望透過政府、業者與民眾間的積極作為,共同打造青少年無菸健康的成長環境。
同時衛生局也宣示將秉持著「加強宣導、全面稽查、嚴格取締」的態度來落實菸害防制法,並鼓勵民眾共同檢舉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菸品販售業者,達成菸害防制之目的,根據「苗栗縣民眾檢舉菸品販售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違法販售菸品業者,獎金最高兩萬元,藉由全民監督,落實菸害防制政策,有效達成降低青少年購買菸品成功率的目標。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