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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體我做主

發佈日期: 2019-09-01


作者: 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

我的身體我做主

這天是小傑生日,幾個死黨一下課就說要幫他慶生,給他一個special 的回憶,接著就把他圍起來,有人抓手有人抬腳,硬把小傑兩腿打開去撞走廊上的鐵欄杆,小傑一邊笑一邊掙扎扭動,但還是閃避不及撞個正著,小傑當場痛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摘錄自「財團法人杏陵醫學基金會(2013),青春生活事件簿-國中性教育」,p.10】

    因為每個人都是世上獨一無二的生命個體,而身體是一個人最寶貴、最私有、最初也是最終的財產,所以每個人都有為自己的身體做決定的權利,也都有責任要學習做個好的身體管理人!就好像別人要用你的鉛筆時,需要詢問你,因為鉛筆是你的,只有你能決定讓不讓別人用你的鉛筆,但是如果你不好好照顧和運用你的鉛筆,它就可能因此損壞而無法使用了。所以學習「善盡義務」及「正確使用權利」的能力,不誤用權利傷害別人和自己,尊重別人也愛護自己,才是對自己的身體保護、負責與尊重的自主表現,這就是「身體自主權」。

    任何生物不管多麼親密,都還是有自己想要保有的身體距離,人與人之間也是如此,每個人為了保持心理上的安全感,會在周圍畫出一片屬於自己的空間,當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縮的太過親密時,我們就會感覺緊張,覺得不舒服,例如坐公車時,我們會先找旁邊沒有人坐的位置,如果人很多,不得已大家都貼在一起,就會覺得不舒服。所以身體距離是一種隱私的空間,應該尊重每一個人這方面的需要與感受。

    從身體距離延伸出來的概念就是「身體界限」,是指一個人可以暴露出來讓他人注視,或容許他人碰觸的限度。它會因對象、時間、年齡、性別、情境以及目的之不同而改變,但是皆由各人自主決定。例如同樣是拍肩膀,父母親、兄弟姊妹、好朋友、陌生人拍你肩膀時,給你的感受卻可能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對方的碰觸會給你快樂、親密、溫暖、安全的感受,你可能就會容許他的觸碰;但如果對方的碰觸給你噁心、害怕或起雞皮疙瘩的感覺,你就會拒絕、閃躲這樣的身體接觸,是看你和對方的關係而決定。
    因為每個人都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所以你應該要了解自己身體的界限在哪裏,同時清楚的讓別人知道,當我們不願意讓別人碰觸自己的身體時,我們有絕對的權利說「不」來保護自己不受騷擾。同樣的,當我們與別人互動時,如果對方表達他的身體界限時,我們也應該要學習去及時察覺,尊重對方的身體自主權,這樣才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或傷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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